近日,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下发通知,经专家技术评审和现场考察,确定西安市、延安市为我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级试点城市。
通知强调,西安和延安两市应高度重视,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,采取有效措施,加快项目建设进度,并及时对项目进展和实施效果开展跟踪分析和评估,确保方案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同时应及时总结经验,为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示范,发挥试点带动作用。
据悉,试点城市需要在年底前,对本年度试点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省住建厅、省财政厅,其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下年度财政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。